隨著信息化時代的深入發展,公安大數據建設已成為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、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關鍵支撐。數據交易服務作為大數據生態中的重要環節,旨在促進數據要素的合法、安全、高效流通與價值釋放。在公安領域的特殊應用場景下,數據交易服務面臨著一系列獨特的挑戰。本文將剖析公安大數據建設中數據交易服務面臨的主要問題,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。
一、 主要問題
- 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的嚴峻挑戰:公安數據涉及公民個人信息、案件信息、國家安全信息等高度敏感內容。數據交易過程中,如何確保數據不被泄露、篡改、濫用,防止威脅國家安全和侵犯個人隱私,是首要難題。傳統的交易模式與防護手段難以滿足公安數據“可用不可見”、“數據不動價值動”的高安全要求。
- 數據權屬與合規交易的制度空白:公安數據的來源多樣,可能包含政府采集數據、企業共享數據、社會公開數據等。其所有權、使用權、收益權等法律權屬界定尚不清晰。在缺乏明確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情況下,數據交易的合法性、合規性難以保障,容易引發法律風險與糾紛。
- 數據質量與標準化程度不足:公安系統內部以及跨部門、跨領域的數據標準不統一,存在數據格式各異、質量參差不齊、更新不及時等問題。低質量、非標準化的數據進入交易環節,不僅影響其應用價值,也增加了數據清洗、整合的成本與難度,制約了交易效率與效果。
- 交易平臺與技術支撐的短板:專門服務于公安領域、滿足高安全高保密要求的可信數據交易平臺建設相對滯后。現有平臺在隱私計算(如聯邦學習、安全多方計算)、區塊鏈存證、數據溯源、智能合約等關鍵技術的集成應用深度不足,難以支撐復雜、安全的交易場景。
- 協同共享與利益分配機制不健全:公安大數據建設涉及多警種、多層級、多地區,甚至需要與社會力量協作。缺乏有效的跨部門、跨區域數據協同共享機制,以及公平合理的數據價值評估與利益分配模型,導致“數據孤島”現象依然存在,數據交易的動力和范圍受限。
二、 對策建議
- 筑牢安全屏障,創新技術應用:
- 強化頂層設計,制定公安數據分類分級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不同級別數據的交易邊界與安全要求。
- 大力推廣和應用隱私計算技術,實現在數據不離開本地、不暴露明文的情況下進行聯合建模與分析,確保“數據可用不可見”。
- 結合區塊鏈技術,構建可追溯、防篡改的數據交易存證與審計體系,保障交易全過程透明可信。
- 完善法規標準,明確權責利:
- 推動出臺專門針對公共數據、特別是警務數據管理的法律法規,清晰界定數據產權歸屬、使用權限和責任義務。
- 建立公安大數據標準體系,統一數據采集、存儲、處理、交換、交易的技術標準和接口規范,提升數據互操作性與質量。
- 制定公安數據交易負面清單,明確禁止交易的數據類型和范圍。
- 建設可信平臺,賦能生態發展:
- 統籌建設或認證一批符合國家安全標準、技術領先的公安領域可信數據交易服務平臺。
- 平臺應深度融合身份認證、訪問控制、加密傳輸、隱私計算、智能合約、審計監管等功能,提供從數據登記、評估、撮合到結算、交付、售后的一站式安全服務。
- 探索“原始數據不出域、數據價值可交易”的新型交易范式。
- 健全協同機制,激發市場活力:
- 建立“部門主導、權責清晰、激勵相容”的公安內部數據共享交換機制,打破內部壁壘。
-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探索政府主導、可控可管的警務數據與社會數據雙向授權、融合應用模式。
- 研究建立基于數據質量、稀缺性、應用價值等多維度的數據資產定價模型和利益分配機制,調動各方參與數據要素化進程的積極性。
- 強化監管與人才保障:
- 建立由公安、網信、工信等多部門協同的數據交易監管體系,對交易主體、交易行為、數據應用進行全鏈條動態監管與風險評估。
- 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,既懂公安業務又精通大數據、法律、安全技術的專業隊伍是推動公安數據交易服務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。
公安大數據建設中的數據交易服務是一把“雙刃劍”,用得好可以極大提升警務效能和社會治理能力,用不好則可能帶來嚴重風險。必須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、管理與服務并舉的原則,通過技術創新、制度完善、平臺建設和生態培育多管齊下,審慎、穩健地推進公安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,最終賦能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。